关于2014-2015学年香港爱德基金会“女子升大计划”贵州大学助学金的评选通知
阳明学院、艺术学院: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香港爱德基金会在我校设立“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现根据香港爱德基金捐赠协议及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评选条件及实施办法,为做好2014-2015学年的推荐评审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4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2014级贵州籍女大学生(本科)。
二、资助名额
全校共16名,初评18名。(艺术学院初评2名,阳明学院初评16名)
三、资助金额
5000元/年·人。
四、申请条件:
1、录取成绩为第一批次,且高考成绩超过学生所在省份重点线10分;
2、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 (未能支持学生大学学费及其生活开支),来自农村地区,特别是西部农村地区,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女大学生;
3、申请人自己对未来充满志向,进校前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或学校减免学费等优惠政策;
4.本学年度未获得任何社会资助;
5 、经学院初评、推荐,被推荐者填写“女子升大计划”贵州大学助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于一张纸上),附带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所有材料均需一式二份),于10月17 日17点前将学生申请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社会捐助科,逾期未报送申请材料的学院视为主动放弃。
五、评审办法
“女子升大计划”贵州大学助学金由相关阳明学院、艺术学院负责实施评选推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对推荐学生进行复核后,由香港爱德基金会与校方组成面试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面试考核,最终确定16名获助学生。
六、年度审核
(一)审核
各学院每年9月上旬对已受助的学生进行年度审核,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爱德基金会提交受助学生照片、个人资料、成绩单、学习生活报告(辅导员50字的评语、签字)、感谢函以及学生参加活动和开展志愿者服务的情况报告,在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香港爱德基金会复核后确认是否继续给予资助。
(二)终止:受助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终止资助
1、所报材料不属实者;
2、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3、违反校规受到学校处分者;
4、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者;
5、考试成绩累计两门不及格者。
七、学院职责:
1、对受助学生进行年度复核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香港爱德基金会进行反馈(困难状况、成绩、学生有关活动、在校期间表现等);
2、积极组织受助学生开展活动,如:推荐受助生到相关生产基地参观体验、组织受助学生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受助生开展社团活动、推荐符合条件的受助生参与交流活动、协助开展媒体宣传,组织学生向媒体投稿等;
3、教育受助学生将助学金仅用于与学业有关的开支及生活费用,绝不无端浪费,并谨守勤俭求学的原则,努力完成学业;
4、引导受助学生完成学业进入社会工作后,要传承爱心,帮助其它需要帮助的困难学生。
附件:爱德基金会“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申请表
联系人: 王瑶 韦国华
联系电话:8292620 8291481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10月8日